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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华人网 | LeicesterBBS 论坛 灌水区 | What a mess! ✞ 诡案组✞(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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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8:35 |只看该作者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一)
一梦幻舞会

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宁静的校园内,使整个校园像铺上了一层忧郁的银薄。欢快雀跃的旋律,似有若无地回荡于夜空,仿佛在呼唤沉睡的少女,呼唤她起来梳洗妆扮,准备参加盛大的宴会。

纤凌醒了,寝室里的八名女生当中,只有她被这似有若无的钢琴声呼醒,也许整个宿舍,甚至整个校园也只有她被呼醒。静心聍听这优美的乐章,不禁让人联想起狂欢节——玩具王国的狂欢节……

热闹的市集上尽是快乐的玩具王国民众,芭比娃娃们围在一起跳舞,熊宝宝站在大圆球以憨拙的姿态引爆笑声,滑稽的小丑们把快乐传播到每到个角落。突然,一辆魔法马车从天而降,一群玩具士兵随即出现把马车包围。马车上有王室的标志,坐在里面的显然是风度翩翩的玩具国王子,民众为一睹王子的风采,都争相往前靠。纤凌在拥挤的人群当中,好不容易才挤到较前的位置,但手持玩具剑矛的士兵挡在马车前面,阻止大家靠近王子,使她难以看见王子的身影。

突然,带着面具的王子从马车中走出来,走到纤凌面前,优雅地伸出带着华丽手套的右手,邀请她参加王宫舞会。他们一起坐着神奇的魔法马车飞上天空,片刻即抵达宏伟的玩具城堡。

走下马车的时候,纤凌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换上一套华丽的服饰,犹如童话中的公主一般。王子把她带到王宫的舞池,在众人的掌声之中,与她翩翩起舞。

当纤凌沉醉于王子怀抱中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冷,她觉得王子的身体非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一样。她感到害怕,抬头看着王子的脸,但看见的只是一副毫无感情的面具。

王子突然开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纤凌轻轻摇头,他又说:“我叫彼得洛希卡。”说着,便把面具摘下,然而他的脸同样没有任何表情,因为那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脸。

纤凌终于明白王子为何没有体温,因为他是一个木偶,没有感情的木偶。木偶突然发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但他的脸依旧没有任何感情:“你也想变成木偶吗?”

纤凌心中一愣,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可是她的背后却是万丈深渊。她感到自己的身体猛然下坠,跌落漆黑的深渊之中……

“哎呀!”纤凌掉到床底了,刚才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可是,那琴声却又如此真实,到底梦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二独特的旋律

中午时,纤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同桌诗韵突然哼起一段似曾相识的轻快旋转,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歌啊?很特别哦。”

“是彼得洛希卡,好听吧!你不是说想编支舞吗,用这首曲子当配乐怎样?”诗韵得意地说。

“什么什么卡啊,听也没听过,是谁唱的。”

“是彼得洛希卡啦,这不是流行曲,是一首钢琴曲子,我在表姐那里听来的。”

“钢琴曲子?的确是不错呃,用来当配乐正好,不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品味了……”正想损对方几句的时候,纤凌突然想起昨晚所做的梦,梦中的木偶王子不是说他的名字叫“彼得洛希卡”吗?她让对方把曲子再哼几遍,越听就越像昨晚听见的琴声。

到底怎么了?从未听过的曲子竟然在梦中出现,难道昨晚的琴声是真实存在,真的有人在半夜弹奏钢琴?就算是,那梦中的木偶王子又是怎么回事?“彼得洛希卡”这个有点拗口的名字,以前可从未听过,怎么会在梦中出现呢?

一连串疑问让纤凌越想糊涂,于是她便问:“这曲子你是那里听来的?”

“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从我表姐那里听来的。”

“你表姐又是在那里听来的呢?”纤凌继续追问。

“她那所大学里来了会弹钢琴的留学生,名字就叫彼得洛希卡,长得挺帅气的。听说他准备用这首名字和他相同的曲子参加钢琴比赛,所经常练习这首曲子。表姐觉得很好听,就哼给我听了。”

“你表姐上的大学不是就在我们学校附近吗?”

“是啊,你想去看那个留学生吗?听表姐说,他真的很帅哦,头发就像金子一样闪亮闪亮的。”诗韵说着露出一副春心荡漾的样子。

然而,纤凌却对这个异国帅哥并没什么兴趣,她心里还想着昨晚的梦境。难道昨晚是这个留学生在弹钢琴?应该不可能吧,他所在的大学和这所中学的距离虽然不是很远,但绝对不是琴声能传播的距离……她整个下午都在想着这些疑问,至于老师在讲台上说些什么,她一点也没听进脑袋。

三寝室夜谈

宿舍关灯的时间到了,“卧谈会”正式开始。

“你们昨晚半夜有没有听见钢琴声啊?”纤凌躺在床上发问。

“没有啊,这里怎么会有钢琴呢?”回话的是睡纤凌上铺的海莉。

“应该没有吧。”“我昨晚一觉睡到天亮,不太清楚。”大家都表示没听见。

“嘻嘻,你是不做梦梦见钢琴王子了?”海莉笑道。

“王子是王子,但不是钢琴王子,而是木偶王子。”纤凌无奈地说。

“说起木偶,我想起一个挺可怕的传闻。”说话的是碧莲,一个挺会讲鬼故事的短发女生。

“是什么传闻,快说啊!”大家都知道今晚的故事要开始了,她们已经习惯了听过碧莲讲的鬼故事后才睡觉。

碧莲清清喉咙:“据说,在台湾嘉义有个老农民收藏了一个神奇的木偶。这个木偶好像是来自日本的,身高大概三十厘米,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做工很精致,很漂亮。”

碧莲顿了顿,问道:“你们知道这个木偶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不知是谁在回答。

碧莲发出神秘的笑声,笑了一会才继续讲故事:“据说,这个木偶的头发是用死人的头发做的,而且还会生长哦。虽然长得很慢,但的确一年比一年长,而乌黑亮丽,就像纤凌的头发那样……”

纤凌打了个寒颤,骂道:“你想死啊,干嘛拿我的头发做比较。”在寝室的八人当中,她的头发是最乌黑亮丽的。

碧莲怪怪的笑着:“嘻嘻嘻,更恐怖的是,在有月亮的深夜,存放木偶的房间会传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如果这时候走进那房间,就会看见……”

碧莲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大家都想知道会看见什么,但谁也没开口发问,因为她们都绻缩在被窝里发抖。碧莲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走进房间的人,会看见月亮照在木偶身上,把木偶的头发照得闪亮。而木偶会用手掩着嘴巴,对着走进来的人咯咯大笑……”

碧莲又再停下了,这一次她很久也没有出声,仿佛睡着了。她不但没有说话,甚至连呼吸声也没发出,不禁让人怀疑她是否突然死了。

静,午夜墓地般的寂静,使整个寝室笼罩在让人不安的诡异气氛之中。良久,终于有人忍受不住这份死寂,开口发问:“之后呢?”

“这种事你也相信吗?嘻嘻嘻……”碧莲顽皮的笑声,使诡异的气氛消散于无形,“后来,有电视台去采访这个老农民,在他家里守候了几个晚上,始终也没听见木偶会发出笑声,更没看见木偶会用手掩住嘴巴。可是木偶的头发会生长,却得到了证实。”

“你意思是那个老农民撒谎?”纤凌问。

碧莲说:“也不能这么说,也许他所说的,对他来说是实话。”

“这不是自相矛盾嘛!”海莉不满地说。

“先别急,慢慢听我解释。”碧莲又再清清喉咙,“佛祖说,万物皆有灵。这可不是忽悠人的话,也不是纯粹的哲学思想,用现代科学来理解这句话,意思应该是世间万物都拥有磁场,而且能互相影响。”

“你什么时候当尼姑了,怎么跟我们说起佛偈来。”海莉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

碧莲稍微不悦:“你才是尼姑,我是想说,木偶虽然是死物,但也有磁场,而老农民跟木偶朝夕相对,相互之间就会产生影响,两者的磁场渐渐变得接近。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老农民就会受到木偶影响,产生幻觉,听见木偶的笑声,甚至看见木偶会动。”

“那就是说,一切都只是老农民的幻觉咯。”纤凌说。

“没错,的确是幻觉,其实所谓的见鬼就是幻觉。可是……”碧莲语气突然又变得神秘起来,“可是,你能分辨出什么是幻觉,什么是真实吗?如果你被幻觉杀死,那么真实的你也一样会死掉。很多到鬼屋探险的人,会莫名其妙地猝死,其实就是因为受到磁场的影响而产生幻觉,被幻觉杀死,或者说是被幻觉吓死。”

碧莲说完后,大家都没出声,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们说不出话。良久,纤凌终于打破沉默,说:“碧莲,你说这世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信则有,不信则无。”

“别故弄玄虚了,说清楚点嘛。”纤凌又问。

“所谓的鬼魂只不过是一种磁场,它们不像人们想像中那么强大,飞天遁地穿墙过壁无所不能,它们其实非常弱小。它们就像电波信号一样,相信有,就会比较容易接收到,受它们影响而产生幻觉,不相信就会等于抗拒接收,当然不会看见奇怪的东西了。所以说,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木偶的头发又是怎么回事呢?”海莉问。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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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8:37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得让科学家多作研究后才能解释了。再给你们说件事吧。”碧莲说着顿了顿,聆听众人的反应,大家都没有出声,她们在等待另一个故事。

碧莲说:“以前还没有强制火葬的时候,大多数人死后都是土葬的。一般来说,先人入土后三年是要‘起骨’的,就是把先人的骸骨从棺材中取出来,安放在宝塔里供奉。听我爷爷说,我太奶奶起骨的时候,遗体竟然还保持完好,一点也没有腐烂,要知道那时候太奶奶已经下葬三年了。更恐怖的是,当时太***头发明显比下葬的时候长了。人都死了三年,头发竟然还在生长,多可怕的事情啊!”

碧莲又再故意不说下去,直至海莉问她之后怎样,她才继续:“当时所有人都吓得半死,那些起骨的忤作说太奶奶葬在养尸地,再过多少年尸体也不会腐化,弄不好还会尸变,跳出来害人,所以必须马上把尸体火化。以前的人都很迷信,相信尸体不化就会变成僵尸害人,我爷爷当然也不例外,当场就让人把太***尸体烧掉了。”

碧莲突然又故作神秘地说:“尸体没有腐化也许不太出奇,报纸上也偶尔会有什么千年不化尸的报道。但人死后,头发还会继续生长就鲜有听闻了,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谁也说不清楚。”

死寂再一次降临,碧莲所说的故事让寝室里的女生于颤抖中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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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二)
四若梦若真

黑夜,代表宁静,代表黑暗,代表恐惧,也代表安详。

所有人都睡着了,睡得很安稳。在这夜阑人静之际,欢快雀跃的琴声再次响起,再次把沉睡中的少女唤醒。

纤凌醒了,再次听见轻快旋律的她,心情与昨夜大相径庭,莫名的恐惧笼罩着她弱小的心灵。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呢?现在是在做梦吗?

奇怪的琴声把纤凌的思绪引领到一间黑暗而空旷的房间里,房间中央有一座钢琴,钢琴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正用双手在琴键上飞舞,弹奏出快乐的乐章。

纤凌往前靠了靠,勉强能看见“他”是一个身穿礼服的儒雅少年。“他”拥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就像金子一样在黑暗中散发光芒。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的脸始终隐没于黑暗之中,怎样也看不清楚。

纤凌又往前靠,可是不管她怎样往前靠,也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于是,她便怯怯问道:“你是谁?”

“他”停下飞舞的双手,但琴声依旧回荡于黑暗之中。“他”抬起头,脸向纤凌,但纤凌还是看不清楚“他”的脸。“他”站起来,很绅士地向纤凌行礼,然后温文尔雅地说:“您好,我是彼得洛希卡。”

纤凌突然能看清楚对方的脸,那是一张毫无感情的脸,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的脸。“他”是个木偶。

木偶缓缓地走到纤凌身前,伸出用木头做的手,很有风度地说:“能请您跳支舞吗?”

无人弹奏的钢琴依旧演奏出欢快的乐章,纤凌不由自主地接受了木偶的邀请,与对方于黑暗中翩翩起舞。突然,她觉得有东西缠着自己的身体,低头一看,发现木偶那金丝般的头发竟然像有生命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紧紧缠住。她很害怕,她想逃,可她刚迈出步子,立刻就掉进万丈深渊。

“哎呀!”纤凌又掉到床底了,与昨晚不同的是,她被被子缠得紧紧的。她一边抱怨着自己怎样老是掉下床底,一边抱着被子爬回床上。

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又有点犯糊涂了——琴声是何时开始出现的呢?是在做梦之前,还是在梦中出现?

五音乐教师

“王老师,请等一下!”纤凌好不容易才把音乐教师逮住。每个星期只有周五的下午才有一节音乐课,而且还经常会被其他老师占用,所以要和王老师聊上两句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找我有事吗?纤凌同学。”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两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相貌俊朗举止儒雅的王老师竟然能记得自己的名字,使纤凌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然了,你的听觉那么灵敏,在学校里也没几个了,所以我不会忘记的。而且你跳舞又那么出色,在这一区也算是个名人。”王老师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找我有事吗?”

“也没什么,只是想问一下,学校里有钢琴吗?”受到老师的称赞,纤凌的脸色稍微红润起来。

“有是有,在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里就有一座,但平时很少人用,不知道有没有坏掉。怎么了,你想弹吗?”

说起音乐室,纤凌的印象挺模糊的,在学校待了快一年,也就去过一两次,对方不提及,她还想不起那里有座钢琴。

“不是,我不会弹……”纤凌欲言又止。

“是想学吗?”

“也不是……”纤凌吸了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把事情说出来:“我这几晚半夜都似乎听见有人弹钢琴呃。”

“半夜?你肯定吗?”王老师露出疑惑的表情。

“也不能肯定,宿舍里的人都说没听见,所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了。”纤凌说着低下头来。

“你的听觉比较灵敏,能听见别人听不到细微声音也不出奇。可是放学后,功能教学楼就会锁门,就算不锁应该也不会有人半夜溜进去吧。”

“这也是……对了,老师你有听过这首曲子吗?”纤凌随即哼出从诗韵口中听来曲子。

王老师听过后思索了片刻,感性地说:“彼得洛希卡3乐章,这可是一首可悲的曲子哦。”

“可悲?”纤凌一脸不解,“这首曲子的旋律那么轻快,怎么会可悲呢?”

“旋律的确是欢快雀跃,甚至能让人联想到狂欢节,但是这首曲子背后却是一个可悲的故事哦。”

“是怎么样故事啊,告诉我好吗?”纤凌大胆地挽着王老师的手臂,刚刚发育的胸部肆无忌惮地贴上去,仿佛害怕对方会突然跑掉似的。

王老师看了看手表,马上就要上下一节课了,所以他只好长话短说——

这由曲子改编自同名的芭蕾舞剧,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彼得洛希卡的木偶。它的主人是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他赋予它生命,使它像人类一样拥有感情。

除了彼得洛希卡之外,魔法师还有另外两个木偶:芭蕾舞女演员和阿拉伯人。他用魔法控制它们,让它们给观众表演谋利。后来,彼得洛希卡爱上了芭蕾舞女演员,但对方所爱的却是阿拉伯人,于是它便与情敌打起来。

魔法师知道此事后很生气,他把彼所洛希卡关进箱子里,但他并没有解除它身上的魔法,它依然拥有生命,无尽的生命。但无尽的生命却使它在黑暗而狭窄的箱子受到永恒的寂寞所煎熬……

说完故事的大概内容后,王老师又看了看手表:“3乐章是故事开始时狂欢节那一段,狂欢节之后,主角的悲惨命运就要开始了……哎呀,不说了,我要去上课了。再见!”说着,他就小跑离开,留下纤凌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六周末的寝室

周末的晚上,大多数人都回家了,寝室里只剩下纤凌和碧莲两人。她们家都离学校比较远,所以通常隔一个星期才回家一趟。

关灯后,碧莲又开始讲鬼故事了,这次讲的是一个关于人皮娃娃的故事——

解放前,有一对五岁大的双胞胎因为家境贫困,父母忍痛把他们卖给地主,当其儿子的书童。然而地主把他们买回来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当书童,而是把他们的肤皮活活地剥下来,做**皮娃娃,当陪葬品葬在其父亲的墓穴中。

当时适逢战乱,地主父亲的墓穴很快就被盗墓者挖开了,这对人皮娃娃因此落到古玩商人的手中,几经易手之后,被一个有收藏僻好的独居女人带了回家。女人把人皮娃娃带回家后,家里就怪事不断,先是在半夜里听见小孩子玩闹的声音,继而发现家里的东西常常会“失踪”两三天,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显眼的地方。

有一晚半夜里,女人听见房门外有小孩子说话的声音,仔细聆听竟然听见对方在讨论如何把她的阳气吸光。更可怕的是,当她壮着胆子把房门打开时,那对人皮娃娃就躺在房门前。

“后来呢?”纤凌哆嗦着问道。碧莲讲故事总是讲到一半就停下来,非得要别人追问才会讲下去,她说:“之后还能怎样,当然是找法师把那对人皮娃娃处理掉了。”

“那对双胞胎真可怜啊,活着时没什么好日子过,死后还被人做**皮娃娃……”纤凌说着打了个寒颤,“听完这个故事,我以后大概也不敢搂住布娃娃睡觉了,我家里的布娃娃可多着呢!”

碧莲又故作神秘地笑起来:“嘻嘻嘻,我再给你说个故事,保证能让你以后也不敢一个人洗头发。”

恐怖的故事就像辣椒一样,非常刺激,让人又爱又恨。虽然纤凌心里觉得很害怕,但却又欲罢不能。

碧莲清清喉咙,开说今晚的第二个故事:“有个女孩拥有一头让人羡慕的秀丽长发,但美丽的长发却给她带来一个烦恼,就是每次洗头发时,她总觉得头发会莫名其妙地变多变长了。这个现象让她百思不解,后来她把这事告诉一个见过世面的长辈,长辈叫她对着镜子洗头发,当发现头发有变化时,就透过镜子看自己的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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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莲说着,突然神秘地问:“女孩按照长辈所说那样做,你猜她看见头顶上有什么吗?”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纤凌故作镇定地回答,但身体却微微颤抖。

碧莲发出诡异的笑声:“嘻嘻嘻,她从镜子中看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但眼睛却红得像血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上,把头发垂下来,和她的头发重叠,让她帮忙洗头发。”

纤凌被吓得差点叫出来,碧莲又说:“人都爱美,鬼魂也一样,可是它们不能自己洗头发,所以就只好趁人洗头发的时候,倒吊在她们头顶,让她们帮忙洗。”

“你别吓唬我,我以后不敢洗头发怎么办?”纤凌怯怯地骂道。

“谁叫你的头发那么漂亮,就像刚才所说的那个女孩一样。嘻嘻,我看你还是像我这样剪成短发好了,免得让那些头发长长的女鬼占你便宜。”

“你好毒喔,妒忌人家的头发就编鬼故事吓唬人家。”纤凌佯作生气地说。

“你认为这个故事是我胡扯出来的吗?”

“不是吗?”纤凌故作肯定地说。

“我们从小学到现在,都认识了六、七年了,你有见过我长头发的样子吗?”

“嗯,你的头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短呃……”纤凌说着,有种心里没底的感觉。

“你说这个故事是真是假,嘻嘻……”碧莲以胜利者的语气说。

“这个……”纤凌彻底被打败了,心里犹豫着是否该把令人羡慕的飘逸长发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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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三)
七深夜,别回头

深夜,纤凌做了个很可怕的噩梦,梦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一样,但双眼却闪烁着血一般红光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女鬼的头发与自己头发交织在一起,编织成无数辫子,把她紧紧地捆绑起来,吊在半空。

就在纤凌受尽恐惧与绝望煎熬的时候,欢快的乐章响起,一名散发金光的天使从天而降。是他,是木偶王子彼得洛希卡,虽然他的脸很模糊,但纤凌知道一定就是他。

王子挥舞嵌满宝石的长剑,斩断女鬼的头发,但却没伤及纤凌一根发丝。从女鬼的束缚中得到解救,纤凌徐徐从半空中落下,她往下张望,王子正张开双臂迎接她。当她落入王子的怀中时,对方的脸庞突然变得清晰,那是一张帅气的脸,湛蓝色的双眸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仿佛能洗涤她心中的恐惧与不安。

纤凌紧紧依偎在王子的怀中,希望能得到寻找一份温暖,然而对方的胸膛却是如此的冰冷,使她再次感到害怕。她以颤抖的纤手轻抚对方脸庞,希望能在那里感受到一丝体温,可是当她的手刚刚触及那张俊朗的脸庞时,对方的脸竟然掉下来了。

那不是真正的脸,而是人皮面具,面具背后还是那张用木头雕刻而成脸,没有任何感情。纤凌惊恐地挣扎,想逃离王子的怀抱,可是王子的金色发丝突然伸长,紧紧地把她缠住……

“哎呀!”已经连接三晚了,纤凌再三从床上掉下来。但是今晚似乎有点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一时间,她又想不起来。

纤凌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聆听欢快的乐章……是钢琴声!!!她猛然跳起来,冲到窗前。没错,的确是钢琴声,她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琴声很轻,很缥缈,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但纤凌却能肯定它真实存在。她觉得传出琴声的地方应该就在校园之内,极可能是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她想到那里弄清楚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还是木偶?但她又很害怕,怕走进音乐室,看见的是一座钢琴,和一副木偶——一副拥有生命,但毫无感情的木偶。

纤凌走到碧莲床前,想推醒她,让她陪自己去音乐室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可是,推了好几下对方也没醒过来,而且还不耐烦似的翻过身来,卷缩在墙边。

好奇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但也是危险的根源。纤凌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恐惧,她决定独自行动。主意已决,她便迅速换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寝室。其实,她没必要蹑手蹑脚,但在寂静的深夜里,她又很自然地放轻手脚。然而,不管她的动作如何轻巧,关门时还是发出很响的“吱呀”声。寝室的门早已锈迹斑斑了,白天时并不觉得,但在此时,这声音却异常尖锐,仿佛是怨灵痛苦的呻吟,让人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宿舍的大门并没有上锁,虽然舍监一再强调要锁好门窗,慎防盗窃,但她总是讲一套做一套,每逢节假日她都不会过来锁门,仿佛小偷也和她一样拥有假期。

银色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星空之中,冷漠地观赏苍生的疾苦。深夜的校园像墓地般死寂,欢乐的乐章在此刻也变得诡异,犹如魔鬼狞笑。斑驳的树影之中,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让人难以心安。

宿舍与功能教学楼之间的路程不算很远,大概走十来分钟就能到达,但在这夜阑人静之时,十来分钟的路程,仿佛走一个世纪也走不完。纤凌一步一惊心地向目的地前进,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

“有人跟踪我。”一阵恶寒从脊梁骨升起,瞬间扩散致全身,纤凌甚至感觉得自己全身每一根毛发都竖起来了。她猛然回头,背后虽然没有半个人影,但她相信自己的耳朵,正如王老师所言,她的听力比一般人好,她深信自己没有听错。

纤凌突然想起碧莲曾经说过:“在夜里,如果觉得有人在背后跟着你,或者叫你的名字,甚至拍你肩膊,你也千万别回头,一回头就……”

“啊……”纤凌已不敢再想下去了,尖叫着往前跑。

八漆黑的梯道

纤凌一路狂奔,跑到功能教学楼前,才发现鞋子掉了一只。此时此刻,她当然不敢往回走,去找那只也许已经落入鬼怪手中的鞋子,甚至连回头的胆量也没有。

该怎么办?

不敢回去,就只能“勇往直前”了。前面就是功能教学楼,里面的三楼有间音乐室,音乐室里面有座钢琴,钢琴前有困扰纤凌数日的疑团。

“豁出去了。”纤凌在心里大叫道。反正现在回宿舍不被鬼怪吃掉,也会被吓死,不如干脆拼了,到音乐室里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是木偶也要得个明白,未知比什么都要可怕。

坚定了意志,勇气随即涌现,纤凌大步流星地走向功能教学楼的梯道。梯道前有一道闸门,正常情况下放学后就会锁上,可是现在却开着。

“难道是王老师?怪不得他对这首曲子背后的故事知道得那么清楚,之前他所说的话都是忽悠我的,他一定有什么秘密。”看见闸门开着,纤凌立刻就想起王老师,因为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到这所学校里还有谁会弹钢琴。虽然他从没在学生面前弹过钢琴,也从没说过自己会弹钢琴,但他好歹也是个音乐教师,会弹钢琴也不出奇。

其实,这只是纤凌自我安慰的想法,如果王老师要弹钢琴,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音乐室里弹,没人会阻止他,他没必要为此而撒谎。但不管怎样,闸门打开了,就说明有人进去了,也就是说弹琴的应该是人,应该是吧!

欢乐的乐章回荡于漆黑的梯道之中,格外诡异。纤凌一再对自己说,弹琴的人是王老师,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个大活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妖魔鬼怪。

一个正常人会三更半夜跑到这里弹钢吗?也许,弹琴的人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处于梦游状态的人,他随时也可能从黑暗中扑出来,用他那瘦弱但有力的双手,死死地掐着纤凌的脖子,直至她双眼反白,舌头外伸……

纤凌越想越害怕,但越害怕,她就越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以后也别想安心睡觉了。

梯道里很安静,除了欢快的旋律外,就只有纤凌一高一底的脚步声。可是,就在她稍微感到安全的时候,背后突然又出现脚步声了,这次距离更近,加上声音在梯道里回荡,让她听得更清楚。

这次纤凌没敢叫出来,她怕还没叫出来,就有一只苍白的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拉进黑暗之中。她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她期望正在音乐室里演奏的是王老师,只要能走进音乐室就能得到他的保护。

纤凌在尽量不弄出响声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摸黑走到音乐室门前。欢乐的乐章依然回荡于耳际,音乐室之内仿佛正在举行着盛大的舞会,毫无感情的木偶在魔法的驱动下翩翩起舞。

答案就在眼前,只要把门打开,就能知道是谁在演奏这欢乐的乐章。但是,此刻纤凌却有点犹豫,她害怕坐在钢琴前的不是风度翩翩的王老师,而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脚步声越来越接近,纤凌决定孤注一掷,开门入内,并迅即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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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8:38 |只看该作者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
九演奏者

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

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

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

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

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你是谁?”

“彼得洛希卡。”

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

“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

十原来如此

一觉醒来,纤凌觉得从未试过睡得如此舒畅,心情甚好。可是,当她伸完懒腰,睁开眼睛时,却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一双幽怨的眼睛就在她眼前。

“你干嘛一大早就来吓我啊!”纤凌骂道。在她眼前的是眼圈又深又黑的碧莲。

“你还敢说我吓你,我昨晚才被你吓个半死呢!”

“我那有吓唬你啊!”纤凌坐在床上双手撑腰,理直气壮地说。

“我看你是睡晕头了,你昨晚半夜爬起来,跑到那里去了?”碧莲用手指戳纤凌的脑袋。

“昨晚半夜……”纤凌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喃喃道:“难道又做梦了?”

“我看你是还没睡醒,快去洗脸,我带你去见一个人。”碧莲说罢,就自顾自地拿起毛巾牙刷等物准备梳洗。

“大清早去见谁啊?”纤凌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卖的是白凤丸还是是毒鼠强。

“彼得洛希卡。”碧莲掉下这个让纤凌魂牵梦萦了好几天的名字后,就独自走出了寝室,让对方张开嘴巴愣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

在人头涌涌的麦当劳里,纤凌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木偶王子,他很高大,身高至少有一米九,她和碧莲站在他身前就像两个小朋友一样。他长得很帅气,金发蓝眼,肤色白净。他就是纤凌梦中的王子,来自美国的留学生。

纤凌的英语水平在同级中算比较好,所以她想用英语与梦中的王子交谈。可是,一向让她感到自豪的英语,在真正的老外面前却是如此的蹩脚,一句话得说上三四遍,对方才勉强弄明白她的意思,加上她本就非常紧张,致使对方好几次忍不住笑出来。

“你们说国语,我会听。”对方所说的国语虽然不太流利,但他好歹也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日子,总比纤凌的英语要好。

于是,三人便以国语交谈。

“昨晚在音乐室弹琴的,是你吗?”纤凌急不及待问这个困扰她多日的问题。

对方微笑点头。纤凌又问:“你怎么会半夜跑到我们学校来呢?你又怎么会有功能教学楼的钥匙呢?昨晚我明明去了音乐室,今天醒来怎么会躺在宿舍里呢?”

纤凌的问题就像机关枪一样,不停地扫射,让对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了让她清楚事情的始未,他决定从头说起——

我叫彼得洛希卡,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出生在中产阶级,自小就受到优良的教育。可是,近两年父母双双失业,无力支持我完成大学学业,在申请贷款失败后,只好无奈地选择到中国留学。

在中国,能到外国留学的都是些富家子弟,在美国则刚好相反,有钱人都挤进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只有像我这样的穷光蛋才会考虑到消费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留学,譬如中国。

来到中国后,我的烦恼就开始了。虽然我在学校里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与众不同的优待,学校的领导、学生都把我当成明星一样,甚至安排我独自住一间寝室。可是,每天总有一大堆人在寝室外,隔着窗户对我指指点点,感觉就像在看猴子一样。这让我感到很受辱。因此,我在校外租了个间房,位置就在你们学校旁边。

住在校外虽然逍遥自在,不再受他人打扰,但新的烦恼又来了。我并不富有,必须靠兼职赚钱来完成学业,但这里不是美国,这里只是个小城镇,我不能到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工作,因为我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会被别人当成猴子看。幸好,我能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所以我想参加钢琴比赛,靠奖金来完成学业。然而,住在学校里时,我随时都能到音乐室练习钢琴,可是在住校外就不太方便了。

房东先生为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你们学校的门卫,是一个友善的本地老头子。他给了我功能教学楼的钥匙,晚上他值班的时候,我就能到音乐室里练习。因为功能教学楼与教师及学生宿舍都有点距离,所以不怕会影响到别人……

“那昨晚又是怎么回事?”纤凌问。

“昨晚可吓死我了。”碧莲白了纤凌一眼,“我半夜被关门的吱呀声惊醒了,一醒来就发现你的床空着,于是就溜出寝室,看见你蹑手蹑脚地往外走。我以为你梦游了,就躲在后面跟着你。”

“原来是你啊!昨晚可把我吓坏了。”纤凌睁大双眼看着昨晚差点把她吓掉魂儿的碧莲,接着又问:“那后来呢?”

留学生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你出现,吓倒我。我说出名字,你就倒下。”

“还是我说吧。”碧莲接过话头,“我走进音乐室时,你已经晕倒了,他跟我说明情况后,我就让他把你抱回宿舍。”

“你怎么能让男生抱我呢……”纤凌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声音越来越小,并不自觉地低下头来。

“难道要我抱你吗?我可没那么大力气呃。”碧莲说着站起来,向纤凌挥挥手:“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再和他聊聊吧,我就先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就跑掉。

纤凌害羞地低下头,不知道应说什么,两人沉默良久,她终于想到了话题:“昨晚那首曲子的乐谱,你能给我一份吗?”

“没问题,我还没自我介绍……”留学生友善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我叫彼得洛希卡,很高兴认识你。”

纤凌头也不敢抬起,伸手与对方握手。两手接触,她不由全身一振,对方的手异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她连忙抬头看着对方的脸,他长的很帅气,很完美,完美得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是一张人皮面具,而面具背后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他到底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木偶?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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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1 18:39 |只看该作者
引子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民国三十四年,夏末。

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

“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

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

“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

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

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

“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

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

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

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

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

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

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

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

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

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

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

“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

“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

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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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

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

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

待续...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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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21:29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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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21:30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下)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

“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

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

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

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

“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

“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

“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

“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

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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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21:31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上)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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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21:32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下)

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

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

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

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醒”过来。

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

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

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

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阴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

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

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肉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肉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

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六婆取骨,但也花了一个上午才把四肢及躯体的皮肉、内脏完全除去,最后只剩下头颅还没有去皮刮肉,不过这也是取骨中最麻烦,最花时间的。

雨越下越大,虽然我穿了雨衣,但雨水仍从衣领飘进来,把我的衣服沾湿了。汗水与雨水内外夹击,使我的衣服几乎完全湿透,透心的寒意使我的双手变得迟钝。而且虽然时值中午,但天上尽是厚厚的乌云,加上茂盛的荔枝树阻挡仅有的光线,比没有月亮的夜晚亮不了多少。

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的头颅刮肉取骨,双手不灵活使我越急就越快不来。好不容才把鼻子以下的皮肉刮去,正准备往上刮的时候,四周突然一遍光亮,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随即在头顶上炸开,把我的耳朵也轰得嗡嗡作响。可怕的事情就发生雷响的那一刻,眼前那张失去了近一半皮肉的脸,猛然睁开了双眼,愤怒的目光从圆睁的双目中射出,仿佛能穿透皮肉,甚至穿透我的灵魂……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我好像把六婆的头扔掉,像个疯子似的在雨中奔跑,怎样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就每天都用白酒把自己灌醉,使自己暂时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张失去了一半皮肉但却双目圆睁的脸。这种烂醉如泥的日子,一过就好几年,直至我把所有积蓄花光。钱没了,但人还活着,还得吃饭,还得生活,可是我却不敢再触及任何与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后来老了,什么也做不了,就只靠村里发的低保金过日子……

三国时期,关羽败走麦城为吕蒙设计所擒,后因宁死不降,父子同被孙权下令斩首。孙权心知刘备痛失义弟绝不轻易罢休,便听从张昭的嫁祸之计,将关羽首级送与曹操。据野史所载,曹操在打开装有关羽首级的木盒时,关羽双目突然怒睁,吓得曹操大病一场,急令以王候之礼将其厚葬。然而,正史并无首级睁目之说,厚葬关羽除了因为关曹二人交情非浅,更因为曹操洞悉了孙权的用心。

首级睁目之说是否可信,也许流年能给点意见,不过无论此事是真是假,似乎也与本案没有多少关联。虽然志伯与本案应该没有关系,但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反正也是闲着,就跟他多聊了一会。毕竟,他与尸体打交道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或多或少也能给我们一点帮助。

然而,当我向他道出山坡上发现骨架的情况后,他一个劲地说不可能:“说尸体九天能腐化成骨架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尸体那么容易能化掉,还用得着取骨吗?要知道取骨通常是在尸体埋葬了三年以上,仍然没有完全腐化的情况下才进行的。”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能让尸体在这短的时间内化成骨架呢?难道是被人剥皮刮肉吗?”我问。

“也不可能,我干过取骨,所以我很清楚,取骨虽然不算难事,但取骨的过程中难免会在骨头上留下刀刮的痕迹。而且取骨是一块骨头一块骨头那样取出来的,不可能还保持完整的人形,要是给骨架穿上衣服就更难了。”志伯在这方面的经验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如果不是被人剥皮刮肉,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个问题可让我一个头三个大。

此时志伯已经把酒喝光了,沉思片刻,脸色突然一寒,声音颤抖地说:“我想起来了,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似乎的事情……”

待续...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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